时间:2024-09-23 11:04:53来源:赵云经理
为鼓励和扶持我区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立品牌,做优做强,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区质量强区工作实际,拟开展2023年度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计量类、标准化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符合《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22〕11号),2023年度在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个人。
具体扶持项目及标准可登陆区政府政务网站查询。
二、工作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申报材料由区市场监管局在平台下载打印,申报主体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标准化类完成网上初审后,申报主体需提交纸质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股。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平台。由符合奖励条件的申报主体(计量类、检验检测类、质量品牌类已形成入围名单,具体请见附件2;标准化类以各主体自主申报为准)通过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0:00-2024年10月22日17:00,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平台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3.申报流程。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项目申报→高明区→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申报项目→注册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所有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指模后上传平台(自然人签名按指模,其他申报主体加盖公章),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上公示的各项目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指南”。
(二)网上审核
申报主体在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市场监管所负责平台初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平台复核(标准化类复核环节需由申报主体提交纸质材料至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股)。
(三)公示、报批及资金拨付流程
平台复核通过后,拟奖励名单及金额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报批后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申报主体指定的银行账户。